8月1日起 贵阳将采用专用POS机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

根据《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意见及通知要求,昨日,贵阳市下发通知,决定自8月1日起在市辖各区统一实施预售资金监管专用POS机(以下简称专用POS),具体如下:

一、凡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房开企业应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开设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安装开通专用POS,并在销售、交款现场公示预售资金监管账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积极指导购房人通过专用POS刷卡直接将合同首付款交入监管账户。

二、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定金、分期付款的非首付款部分均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及时进入专用账户。对定金、首付款及一次性付款在网签合同超过30天未进入监管账户的,商品房交易管理系统自动暂停该预售证的合同网签资格,待资金存入后系统自动恢复。

三、为鼓励各房开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提高接受预售资金监管的主动性,对积极使用专用POS的预售项目,通过专用POS刷卡进入监管账户的预售资金自动分流为重点监管部分和非重点监管两部分。其中非重点监管资金房开企业可在进账后T+3个工作日自行到监管银行申请拨付,并应确保预售监管资金用于该项目有关建设。

四、各监管银行应做好对所承办商品房预售项目专用POS安装布放和使用的服务、培训工作,确保专人负责实施专用POS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协调处置。并应加强对预销售情况和预售资金的跟踪和监管,发现商品房预售项目未使用专用POS、专用POS使用率与销售数据严重不匹配或预售资金未进入监管账户的应及时通知房开企业进行整改、暂停非重点资金审核拨付并书面告知住建管理部门。

五、各房开企业应接受监管银行指导,尽快组织开展专用POS机使用涉及的销售、财务等相关准备和人员培训,自觉接受群众查询、社会监督。

六、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住建局应参照本通知要求,逐步推进专用POS的实施。

据悉,此举是为全面深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时效性,有效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采用专用POS机监管预售资金,对防范金融风险、维护购房者权益有哪些积极作用?是否会给贵阳楼市带来冲击?预售资金被监管后,对地产开发商的资金链又将产生哪些影响?界面新闻楼市·贵阳站将持续关注。